辽宁省煤矸石资源化利用及节能建材重点实验室(以下简称实验室)由辽宁省科技厅批准,依托辽宁工程技术大学建设,2019年建成运行,是国内首个煤基固废建材资源化利用的省级重点实验室。为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落实国家双碳政策,推进建筑业绿色低碳转型发展,实验室统筹煤矸石等煤基固废资源化全产业链关键环节,立足减量化和系统化,开展以需求为导向的资源化利用领域前沿基础研究和共性关键技术研究,解决煤基固废产生、分类、再生处置及工程应用的关键问题,研发适于城镇化建设、符合建筑工业化的发展方向、矿区环境治理、利于大规模利用的材料与制品、工艺与装备、技术与标准,工程示范,引领行业发展。
为了充分发挥重点实验室科研平台作用,本着“开放、流动、竞争、合作”的运行机制,围绕研究方向设立开放课题,并鼓励应用基础和交叉学术研究。
一、 实验室主要研究领域
(1)煤基固废预处理及节能建材研究方向
(2)煤基固废村镇房屋节能建筑研究方向
(3)煤基固废路用与环保稳定技术研究方向
(4)煤基固废采空区充填及开采沉陷控制研究方向
(5)煤基固废污染控制及其生态资源化利用研究方向
二、本年度开放基金主要资助研究领域
本年度开放基金拟资助以下研究领域:
(1)煤矸石分质分级利用及污染控制先进技术
(2)煤基固废协同制备低碳胶凝材料机理
(3)煤矸石制备轻质集料装配式构件和建筑节能房技术
(4)煤矸石井下充填+地面回填+填筑路基技术
(5)围绕上述方向的交叉研究及技术开发
三、申报条件和要求
1.申报条件:
(1)申请人应具有良好的研究基础和学术道德,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
(2)申请人应为(非本校)国内外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企事业部门及其它机构的科技工作者;
(3)申请人应联合实验室固定人员合作申报,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高端研究人员;
(4)申请人同年只能申请1项开放基金项目,主持在研的本实验室开放基金项目数仅限1项。
2.申报要求:
(1)申请人下载申请书简表和申请书,按格式和内容要求认真详细填写,A4纸打印书面一式两份,签字盖章后报送(或邮寄)到本实验室;电子文档一份一并发送到实验室(邮箱:lidong@lntu.edu.cn)备案。
(2)申请人可将书面证明的研究成果作为附件附在申请书后以作为专家评审的参考依据,但不作为申请的硬性要求。
(3)关于申报的相关要求在申请书简表和申请书中均有说明,填写时若与本指南有异议,以申请书简表和申请书具体要求为准。
(4)本年度开放基金的申请截止时间为2023年7月31日24点整。
四、有关申报说明
2023年度开放基金拟设立“重点资助项目”和“一般资助项目”两类。资助期限2年,申请书中研究期限填写2023年9月-2025年8月。
(一)重点资助项目:拟资助1-3项,平均资助强度为5万元/项。主要面向领域内高水平研究学者设立,应对实验室学术方向拓展、科学研究水平提高、实验条件改善等做出重要贡献。项目执行期内,需来实验室工作开展实质性合作交流,累积工作时间不少于1个月,并做学术报告2次以上。
(二)一般资助项目:拟资助3-4项,平均资助强度为2-3万元/项。项目执行期内,需来实验室开展短期合作交流,累积时间不少于2周,并做学术报告1次以上。
(三)项目研究采取与本实验室合作的方式进行,项目参与人需要至少有一位是实验室固定研究人员。经费的使用权由项目负责人掌握,限额使用,实验室为承担者有偿提供必要的工作和实验条件。
(四)项目经费采用实报实销资助的方式,即项目负责人在开展课题过程中,凭借相应经费预算和支出发票报销。研究周期为2年,经费分年度按比例拨付,当年执行完毕;经费使用范围包括出版费、文献检索费、材料费、测试化验加工费、差旅费、会议费、专家咨询费等。
(五)资助的开放课题基金项目,以重点实验室为第一或第二署名单位公开发表的论文不少于2篇SCI收录期刊论文(其中,重点资助项目要求二区以上不少于2篇,至少一篇我校为第一单位;一般资助项目要求二区以上不少于1篇,至少一篇我校为第一单位或通讯单位,具体论文分区以中科院JCR期刊分区为准),论文作者署名应包含实验室合作研究人员,并在论文中注明项目资助编号。(注:上述论文不包括任何形式的会议论文)
(六)课题结束后,必须向本实验室提交结题报告、学术论文等成果文件,并通过实验室组织的专家验收。
(七)验收结果优秀的项目,项目负责人和主要完成人员将作为以后重点实验室各类自主项目的优先资助对象。
五、联系方式
1.单位:辽宁工程技术大学
2.地址:辽宁省阜新市中华路47号(辽宁工程技术大学)
3.邮政编码:123000
4.联系人:李老师
电话:13841892749
E-mail: lidong@lnt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