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木工程学院教学信息员工作规程
第一条 为加强对教学工作的信息反馈,及时了解教师和学生教与学的状况,进一步完善教学质量保障体系,充分发挥教师和学生在教学管理中的作用,决定在学生中聘任教学信息员,建立教学信息员制度。
第二条 “教学信息员队伍”是在团委直接领导下,为学院教学工作提供信息的群众性组织。主要从事教学一线信息(包括教学思想、办学目标、人才培养模式、教学改革、课堂教学、专业设置、学风建设等)收集和信息反馈工作,为学院的教学工作提供有价值的意见和建议,以便协调教和学的活动,改进教学工作,提高教学质量。
第三条 教学信息收集中心设在学院教务科,负责教学信息的收集、整理及核实,并向有关部门反馈教师和学生的合理意见和建议。
第四条 教学信息员的条件。凡德、智、体、美表现良好,关心学校事业发展,热心教学改革的全日制学生均可担任学生教学信息员。学生教学信息员由团委选拔、推荐,报学院审核、备案后,由院团委发聘书。学生教学信息员任期为一年,可连续任2届。如有特殊情况临时调整,应上报学院审核备案后,由院团委补发聘书。
第五条 教学信息员的职责:
1、经常听取、收集、汇总各年级学生对学院或本专业的教学、管理、办学条件和教学质量等方面提出的意见和建议。
2、积极参与院、系的教改实践,密切注意教改实践中存在的问题,广泛了解教改的信息和动态。
3、按照学校教学工作计划,调查、了解所在系、专业的教学工作情况和教学改革中的经验和存在问题。
4、通过特定渠道定期将所了解的信息、情况、经验、问题向团委和教务科反映;特殊情况可不受时间限制及时汇报。
5、学生教学信息员的工作在课余时间进行,不应影响该生正常学习。
第六条教学信息员的组织:
学生教学信息员由团委和教务科共同负责组织、领导和协调。团委和教务科将在定期召开学生教学信息员例会,听取意见和建议。
教务科将为聘任的学生教学信息员提供有关教学改革的学习文件和相关资料等。对学生教学信息员所提供的有价值的调查报告与教学研究论文等,教务科和团委将给予表扬,并向有关部门推荐。
同等条件下,学生教学信息员可优先享有评优、综合测评加分等待遇。
本条例自批准之日起实行。本条例由团委和教务科负责解释。
土木工程学院
22019-1-2